龙庆兰 更新日期:2023-03-23
龙庆兰,女,1974年出生,学硕导师
工作单位 法学院
电子邮箱 1145147213@qq.com
招生专业 【专硕】:035101法律(非法学)035102法律(法学)
◆个人简历
工作经验
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,副教授,2018—至今
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, 副教授, 2015—2018
中山大学博雅学院,讲师,2012—2015。
香港大学法学院,助理教授,2007-2012。
(美国)弗吉尼亚州,威廉斯堡市,检察长办公室,检察官助理,2007,1月-6月。
(美国)?密苏里州,检查总长办公室,检察官助理,2006, 5月-8月。
(美国)堪萨斯州州立初审法院,法官助理, 2005, 5月-8月。
(美国,纽约)Anderson Kill and Olick 律师所,律师助理, 2004,5月-8月。
(美国,纽约)联合国总部,法律部,法律职员,2003,9月-2004,1月。
教育背景
(美国,堪萨斯州)堪萨斯大学,法学院,法学博士(J.D) 2004-2007。
(美国,弗吉尼亚州)威廉与玛丽学院,法学院,博士交换生(Visiting J.D) 2006-2007。
(美国,密苏里州)密苏里大学,法学院,法学硕士(LL.M.) 2001-2003。
重庆, 西南政法大学,硕士研究生,1998-2001。
重庆, 西南政法大学, 法律学士,1993-1997。
发表论文
1.“传统礼法制度的现代法理学启示”,《北京联合大学学报》,2019,第4期
2.“从所有权制度看现代性问题”,《政法论坛》2014年,7月刊。
3. “法治与规制”,《中山大学学报》,2014年,第3期。
4. “公司与宗祠的比较研究“,《政法论坛》, 2014年,3月刊,第32卷。
5.Thoughts on China’s Inequality, Pacific Rim Law & Policy Journal, (May, 2011).
6.Reinterpreting Chinese Property Law,19 Southern California Interdisciplinary Law Journal 1 (2009).
7.Relevancy between Corporations and Clans: Ideologies behind Comparative Law, 10 Asian Pacific Law & Policy Journal (April 2009).
8.Conflicting Positions but Common Interests: An Analysi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tidumping Police against China,2 Richmond J. Global L. & Business (Spring 2008).
9.Universalism of Human Rights Versus Relativism of Chinese Culture,9.1, Mediterranean L.J. Human Rights (March 2006).
10.制定民法典的体系选择――师从《德国民法典》的历史必然性,《现代法学》,2000,1月刊。
11.仿学西方法典的科学可行性,《西南政法大学学报》,2000,4月刊。
教学课程
法理学,福柯与法,比较法,西方法律思想史,外国法制史 习近平法治思想。
科研项目
1.中国宗庙制度与西方公司制度以及儒教与基督教的比较研究,香港大学基础研究基金,2009
2.香港政党资金规制研究—国际经验及启示,全国人大基本法委/教育部,2013-2015
3.香港立法会运作研究,中山大学,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,2014
国内外会议发言
1.“中国所有权制度演变新解”,纽约大学法学院“物权法研究会议”,纽约,2012年7月。
2.“中国文化传统中公与私的界定”,北京大学-香港大学法学年会,北京,2010,10月。
3.“法治现代化与规训”,新南威尔士大学-香港大学法学研讨会,悉尼,2010,12月。
4.“中国是如何选择其现代化法治道路的”,美国法律与社会协会年会,芝加哥,2009,6月。
5.“公司制度与宗祠制度的比较研究”,美国,加拿大法律与社会协会年会,蒙特利尔,2007,6月。
专题讲座
1.“现代法律的合法性来源”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,2016年,6月
2.“从所有权制度看现代性问题”, 香港大学法学院,2014, 9月
3.“福柯的法律观”,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,2013年,12月
4.“分析西方近现代法律现代化影响”,重庆大学法学院和高研院,2013年,6月。
语言能力
流利的运用英文和中文写作,授课,进行同声翻译。
律师资格
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资格,2006.